按照《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中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单位简介
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56号,是省属财政全额拨款,副厅级科研事业单位,隶属于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。
二、招聘计划
岗位 |
所 需 专 业 |
人数 |
学历 |
科研 |
电子信息工程 |
1 |
统招本科以上
应届毕业生 |
自动化 |
1 |
重点大学统招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|
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|
1 |
重点大学统招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|
三、招聘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面向全社会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招聘原则。
四、招聘基本条件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;
2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;
3、具有岗位需求的专业条件;
4、身体健康,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5、具有从事本行业及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。
五、招聘程序
1、报名
报名时间:2009年4月10日—2009年4月25日
报名方式:以电子邮件(rsjyc1234@126.com)形式提交个人简历及应聘相关信息和材料,上传本人照片。
联 系 人:冯源
联系电话:0451-86658252
2、资格审查
由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,确定符合条件人员通知参加考试。参加考试的人员,需带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学习成绩单(加盖学校公章)、外语等级证书、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在校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原件,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核对。凡弄虚作假的,在资格复审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
3、笔试和面试
按照《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中关于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:1的规定,由院招聘工作小组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。
笔试内容以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,试题请有关专家拟定。面试主要内容是仪表、语言表达、综合素质,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进行。
4、筛选原则
笔试结束后,按参加笔试人员的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取前5名进入面试。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,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。
面试后,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。根据考试总成绩,按招考职位1:1的比例,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。若总成绩出现并列,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。
5、体检与考核
体检、考核由省农机研究院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专业知识、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核。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,不予聘用。
6、公示及聘用审批
对考核、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经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,在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公示7天。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。对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,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,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
六、招聘工作小组成员
招聘工作小组由主管院长及有关专家和人事、纪检部门的人员组成,人员不少于5人。
本方案由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。